应急管理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有关要求
应急管理部作为主责单位时,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要求如下: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应急管理部负责重点专项的整体组织实施,对专项实施绩效负总责。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具体项目管理,包括项目申报受理、立项评审、过程管理、监督检查及综合绩效评价等环节。
应急管理部门:承接原安监局职能,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,包括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、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审查、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等,形成从申报到执法的一体化管理链条。
应急救援中心主要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,指导、协调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,其具体职责是: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;对地方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综合监督管理;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、处理和上报工作。
2025国家重大专项限项规定
025年基金限项规定核心内容如下:职称差异化管理高级职称人员主持或参与的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(含所有类型),非高级职称人员主持的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,但可参与申请的科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。需注意,2022年前立项的项目不计入在研项目总数,此规则旨在平衡科研资源分配,避免过度集中。
项目负责人:无学历、职称、年龄限制,有匹配能力精力,是研究思路提出者和实际主持者,外籍及港澳台科学家受聘内地单位可担任,港澳申报人员需爱国爱港、爱国爱澳。限项要求:在其他国家科技计划达限项后仍可承担本专项,但一般不超一项。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“脑科学与类脑研究”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。该指南旨在推动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领域的创新发展,并特别强调鼓励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申报。

海南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规定
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创新项目:鼓励省属科研院所自主选题,开展技术创新活动。管理职责分工省科技厅:作为组织管理部门,负责项目立项、实施管理、验收及监督检查。省财政厅:负责经费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,确保资金合规使用。项目承担单位: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,确保任务按计划完成。
鼓励企业自筹投入开展研发活动根据《企业研发准备金项目备案及经费管理办法》,海南省科技厅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,先行投入自筹资金开展研究开发活动。对完成项目备案的企业,按其内部经费实际支出分档给予财政支持:经费实际支出在500万元(含)以下的,按4%的比例给予支持。
同类管理办法的框架参考《海南省科技合作专项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》由省科技厅与省财政厅于2022年1月联合制定,重点规范科技合作专项(含国际科技合作、科研机构引进等)的经费管理。
科技部项目申报限项规定
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相关要求规定:申报单位在接到专业机构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,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。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。专业机构组织形式审查,并根据申报情况开展首轮评审工作。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。
限项独立性: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专项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含科技创新2030—重大项目)互不限项。人员限制:负责人/骨干同期申报和在研的该类项目总数≤1项(人员交流项目不计入);执行期(含延期)结束时间早于2025年10月31日的在研项目,不计入限项。
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重大科技专项项目,且在研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。项目参与人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,同一年度,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。
济南市科技项目限项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:同一年度仅能牵头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:根据《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(软科学)项目实施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项目申报者在同一年度内,仅能牵头申报一项省软科学项目。
限项范围涵盖基础研究专项计划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、重点研发计划(包括工业高新技术专项、农业专项、社会发展专项、国际科技合作项目、科技入滇项目)等。限项规定项目数量限制:项目负责人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(含2项)。